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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家口头语中,“‘麦’天神”算是一个比较常用的短语。一般情况下,说一个人说话做事不着边际、虚头巴脑、不靠谱,常常就会用到它。但是,这个短语的出处何在、其真正意义是什么,则有不同说法。
一般人的理解:“‘麦’天神就是拿棍子打天神之意”。“麦”是记音,梅县地区读作mag6,本意拿棍棒等拍或敲打某人或某物;天神最早指天上的神灵,后来泛指神、仙、佛、魔、妖、鬼等。“向天比棍——打天神,意即手舞大棍在打、骂天神,当然是太虚玄、太离谱。”(见搜狐网《若你到梅州这座小城来,这些有趣的客家话用语鱼爱滴》)
此说受到一些专家批评。他们认为:“客家人素有‘敬天神’的传统(即便是巫婆神棍作法也只是驱鬼、送瘟神而已),对天神敬拜之且恐不及,怎么可能拿棍子打呢?”基于此,有专家提出:“实际上,‘麦天神’的正确写法是‘剥天辰’,其原意是指用棍子将天上的星星扑打下来。”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剥”字除了读作bǒk(同“博”)有“剥削(bǒksiǒk)”之义外,“还有另外两个读音和意义:①白读mǎk(同‘脉’),剥开外壳、去掉外皮的意思,见《诗经·小雅·楚茨》:‘或剥或亨’。客家话‘剥番豆’(剥开花生)的‘剥’;②读màk(同‘麦’),通‘扑’,‘击打’的意思。《诗经·豳风·七月》:‘八月剥枣,十月获稻。’客家话‘棍儿剥啊去’(一棍子打过去)的‘剥’。”“至于‘辰’,谁都知道是星星的意思。《荀子·乐论》有云:‘竽笙箫和筦钥似星辰日月’。”(见“百度搜索”载罗鑫《“麦天神”正解》)此论似有道理,故为不少人引用。
不过,对此论述我却有所怀疑,现特提出来商榷:主要是查《说文解字》《康熙字典》和《汉典》等均未看到“剥”有读mǎk(同“脉”)或màk(同“麦”)的记载。如《说文解字》曰:“剥,裂也。从刀从录。录,刻割也。录亦声。剥或从卜。北角切。”《说文解字》注更清楚:“幽风假剥为攴:八月剥枣。毛曰:剥,击也。音义云:普卜反。”而“攴”字《唐韵》《集韵》均曰:“普木切,音扑。”《说文解字》:攴,“小击也。”《康熙字典》“剥”字条所列者基本是引用上述几种韵书或字典说法,称有“剥开外壳、去掉外皮的意思”,其注音亦未见有mǎk或màk者。《汉典》称:剥,bāo,<动>去掉物的外皮或壳(多用于口语)。引用的例子也是“或剥或烹。——《诗·楚茨》”。其在“剥”的“音韵方言”部分列举了包括国际音标(pau1;po1)、客家话【台湾四县腔】(bok7)、【客英字典】(bok7)【海陆腔】(bod7);粤语(bok1;mok1)、潮州话(bag4)及近代音、中古音(帮母,觉韵;入声。剥小韵,北角切二等,开口。)和上古音(帮母,屋部;滂母,屋部。)等等在内的读音,亦未见有读如mǎk或màk者。故不知有关专家的说法具体出于何处?同时,还须指出的是,古代“剥”字被假借为“攴”作“击”义时,也只是“小击也”(“轻轻地击打”之意),与客家话“麦”mag6表达的程度并不相同——它通常是指拿棍子或其他工具击打,有轻打的,也有使劲打甚至下死力抽或拍的,譬如,除“‘麦’天神”外,还有“一脚头‘麦’死你”(一锄头敲死你)等等。
贵州龙场阳明洞,王阳明心学诞生处。
mǎk或màk没有出处是一回事,我对“‘剥天辰’说”更不认同的是其“理论”:所谓客家人不可能拿棍子打天神。因为“世事无绝对”,看问题不能只看到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无论是在中原传统文化还是客家文化中,都有反抗(“麦”)天神的传统。以中原传统文化为例:从神话故事“刑天舞干戚”,到根据民间传说写成的《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大闹天宫”;从孔子的“子不语怪力乱神”,到王充的《论衡》否定“天人感应说”,再到范缜的《神灭论》高喊“形谢则神灭”,以及后来王安石的“三不畏”(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说明古人从想像虚构到现实理论“‘麦’天神”者所在俱有。至于“行动者”更多:从王朝方面说,有“灭佛”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等“三武一宗”,“灭道”的汉灵帝、南朝梁武帝,等等;从政府官员方面说,有西门豹“治邺”、范缜任宜都太守时断辖境内神庙香火,以及韩愈谏迎佛骨,等等。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胆子不是一般的大——他在奏书中说:“佛本夷狄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就是说佛只不过是化外之民,连神都算不上……其结论是:“佛不足事”。这把唐宪宗惹怒了,下令把他贬到了“瘴疠之地”潮州。韩愈这种“麦”佛言行影响巨大,既“为唐武宗灭佛作了舆论准备”,还成了宋明理学家特别是朱熹“破释”“辟佛”的先导。(参见《新唐书》《宋史》)再说客家文化:由于客家人秉承的文化主体是中原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文化,特别是宋明理学,因此,中原传统文化里“‘麦’天神”的思想观念必然会成为客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客家先祖也有“‘麦’天神”传统:据《新唐书》和闽、赣一些地方志记载,由于客家发源地的福建汀州、江西赣南等地迷信盛行,众多客家先祖和畲族人等几乎什么神佛鬼怪都跪拜,令地方官员和文人非常忧虑。为改变这种状况,他们“或通过强制性手段,如宁化富民与祝史之奸者,托五显神为奸利,诬民惑众,侈立庙宇,至有妇人以裙襦畚土者。晔廉得之,窜祝史,杖首事者,毁其祠宇……民有疾,率舍医而委命于巫,多致夭折,乃大索境内妖怪左道之术,收其像符祝火之,痛加惩禁”(宋·胡太初修、赵与沐纂《临汀志》);“或通过教化,如唐代莆田人林披出任汀州别驾,‘以临汀多山鬼淫祠,民厌苦之,作《无鬼论》’(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200);‘郡人广西帐干吴雄,作《正俗论》二千余言绝其事。’”(同上《临汀志》)这些都起到了一定作用,曾使汀州“流俗丕变”。在梅州、闽西则有“三位奶娘斗社官”传说:社官是福建某地一社神,经常作祟,每年都要吃掉一个村人“敬奉”的小男孩;为保护家人和乡亲,有三个分别姓陈、林、李的姑娘去茅山学法,学成回来后打败了社官,救出了即将被吃掉的亲人。她们做的好事不止于此,故被粤东百姓称为“三奶仙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们也成了当地百姓心目中的“神”,一些地方还建起宫祠,春秋祭祀。(见中国客家博物馆编《客都梅州辞典》)北宋以后,客家发源地在“高考”——科举考试“指挥棒”指引下,特别是在“文人治国”国策驱使下,儒家思想逐渐占据统治地位;而当糅合了佛道思想的宋明理学兴起后,特别是王阳明心学横空出世后,标志着儒释道“三教合一”基本完成——当然,也可说是儒家已“冶三教于一炉”(见《谭其骧历史地理十讲》)。而随着宋明理学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原本属于“中原文化覆盖边地”的客家地区,因大批中原移民迁入和理学全面推广迅速“中心化”。虽然神、仙、佛、魔、妖、鬼等仍在民间信仰中占据很大空间,但人们的思想信仰日益理性。当然,这也为日后思想和社会僵化埋下伏笔。这一切,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也是儒家“‘麦’天神”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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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修文县王阳明纪念馆。
读者可能注意到了:当写到“‘麦’天神”时我一直给“麦”字加引号。为何?主要原因是我也认为一直以来记录这个短语的汉字用错了——不过,我并不认同所谓的“剥天辰”。我认为正确的“写法”应该是“𢫦(mak8)天神”。《广韵·陌韵》曰:“𢫦,莫白切,击也。”《广韵·锡韵》:“击,打也。”对这个字,朱炳玉著《客家方言词语考释》(第136页)中说:“𢫦,mag6用棍棒或枝条击打。如:佢头上分人𢫦出血(他头上被人用棍棒打得流血)。”由赣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编的《客家方言大典》(第182页)中也称:“𢫦ma6打,敲”。罗美珍等人主编的《客家话通用词典》(第37页)中则说“𢫦ma6<动>(用手掌等工具)自上而下打。”同时注明:梅(指梅县)mak8(用棍打)。而在温昌衍著《客家方言特征词研究》(第140页)中只有注音没有汉字:“mak8(棍子)打。”各位可能已发现,“𢫦”的读音在不同地区有些差别,但字义相同,都是打或敲。至于打或敲的方式有的明确,有的则不明确。不过,我小时候听大人讲“mak6”字时,大多是指手持棍棒自上而下用力拍打或抽打的。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麦’天神”的正确“写法”应为“‘𢫦’天神。”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对于神鬼之类,由于儒家学说从孔夫子开始就只是讲“不语”和“敬而远之”,特别是历朝历代统治者基本不禁,有时甚至大肆提倡,导致两千多年来神、仙、佛、魔、妖甚至鬼都在中华大地“合法”地存在着;宋明以后尽管采取了“冶”或“化”等手段将它们(主要是释道)“为儒所用”,但这也成为国人特别是客家人无法摆脱封建迷信的重要思想根源之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文化在历史上虽曾有先进性,但其局限性和特别是糟粕亦不容忽视!
——姚燕永@粤东野语有app的配资平台